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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不上 不合拍 不改不行 黑龙江最后一个生产队解散

1998-04-0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王作龙

3月11日上午,双城镇黎明四队把三座15米长的蔬菜大棚架分割成若干小棚架,连同25公顷耕地一起分给了农民,从而宣告了黑龙江省最后一个生产队解散。

1983年,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该省全面展开。当时,作为双城县最好的生产队双城镇黎明四队,劳动日值(每10个工分)为5元钱,拥有一座定型锅炉生产厂,集体积累达100万元。由于队员们感到收入颇丰,加之土地较少,坚决不同意“单干”。于是,一个保留集体经营体制的生产队便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保留了下来。到1997年,劳动日值达到15元,挣工分最高的社员每年能分到4500元。但四队数十年来蔬菜生产仍然以大路货为主,和其他联产承包的农民生产的新、奇、特、野菜相比,已经是望尘莫及。锅炉厂尽管净资产纯增100万元,但由于一些部门拖欠货款500余万元,使企业举步维艰。看着其他早分出去的3个生产队的“单干”农民有的腰缠10余万或数十万元,再看看自己收入低微、生产方式原始、都来公家“蘸大酱”的现状,人人心急如焚。党的十五大召开,更增添了队员们的改革信心,纷纷涌到生产队要求承包土地。队长王志坚说,我们现在已成为一个“孤岛”,人家变化非常快,我们追不上,还不合拍,不改不行喽。

(《山西发展导报》98.3.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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